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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學
特教推行委員會組織與運作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5.8.17北市教特字第09536291500號函函發臺北市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組織與運作作業規定辦理。
 
二、宗旨:
 (一)加強人權教育,引導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人的尊重與關懷。
 (二)增進對特殊教育學生的了解與接納。
 (三)在最小限制環境下,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最大發展的機會。
 (四)協助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建立自信與勇氣。提供全校特殊需求學生之適性教育,以增進學生之生活、社會適應能力。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本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負責推動本校特殊教育工作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二)召開安置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當教育環境及提供特教學生轉銜服務。召開安置會議,提供特教學生轉銜服務
 (三)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四)規劃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規劃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五)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工作。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等
 (六)協調各處室提供特殊需求學生必要之行政支援、特殊輔具等,以給予學生最大的協助。
 (七)召開個案輔導會議,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生活、學業及人際等各方面之適應。
 (八)規劃充實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及管理維護學校無障礙環境介紹專區網頁資訊。  
 (九)其他特殊教育業務。
 
四、組織人員與職掌:
 (一)    主任委員:校長
 (二)    執行秘書:輔導主任教師
 (三)    秘書:特教業務輔導教師
 (四)    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總務主任、會計主任、人事組長、輔導組長、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特教學生家長代表(含特教班學生家長、資源班學生家長)。
 (五)    職掌:
      1.負責推動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定期召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
      2.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3.召開安置會議提供特教學生轉銜服務 。
      4.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5.規劃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6.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等。
      7.推動校園內身心無障礙學習環境
      8.評鑑校內特殊教育績效
 
五、運作:
(一) 每學期定期召開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研議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得視業務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二) 籌組特教支援體系、規劃特教知能研習及計劃特殊教育宣導月活動等。
(三) 視特殊情形召開臨時會議。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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