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協和祐德高中國中部 114 學年度書面審查優先入學要點
113 年 11 月 01 日招生會議通過
壹、為提供認同本校教學理念之學子,申請入學本校,特訂定本要點。
貳、申請資格:國小應屆畢業生,認同本校教學理念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參加各縣市科展,獲各項獎項者。
二、參加各縣市語文、數學、科學、資訊、才藝、體育競賽,獲各項獎項者。
三、參加各項英文檢定通過者。
四、在校曾獲選模範生,且在校各領域學期成績表現優異者。
五、就讀各類別資優班或藝術才能班之學生。
六、其他未在上述表列之優良表現,亦可依規定提出申請,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可優 先入學。
參、申請方式
一、有意申請優先入學之學生,請於即日於報名系統表單填寫完成提交即可。(https://forms.gle/9mAazqy6NT6BmGtcA)
二、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後,獲得優先入學資格之學生將以電話簡訊通知。
三、接獲錄取通知之學生,須於114年1月18日前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則喪失優先入學資格。
肆、申請時程
一、申請時程:自即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二)截止。
二、審查結果公布與報到時間:
- 結果公布:114 年1 月10 日(五)下午16:00 以簡訊通知審查結果。
- 通過審查取得優先資格者,請於114 年1月13 日(一)~114 年1 月18 日(六)每日16:00 前,備妥資格佐證資料影本(請備正本,查驗後歸還)及登記費用壹萬元整至本校報到(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790 巷27 號,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2號出口)。
伍、本要點之未盡事項,以本校招生委員會公告之釋義為準。
陸、本要點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