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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特教教學與活動 / 協助校外社會福利機構義賣活動

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學
協助校外社會福利機構義賣活動草案
壹、目的:透過與校外社福機構合作進行商品義賣活動,讓師生能透過實際行動表現對身障者的具體關懷,並體會身障者鍥而不捨之努力精神。
貳、主辦單位:輔導室。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肆、時間:每年3月至6月、10至12月。(不干擾正常上課之時間為原則)
伍、實施內容:
一、社福機構寄送義賣DM手冊到校,由輔導中心發送給各班輔導股長,請輔導股長向同學作宣導,發給同學傳閱及訂購,並鼓勵班上同學積極參與。
二、依社福機構之需求,安排至校內擺設攤位進行義賣,本校僅協助提供場地與桌椅。
三、義賣商品以庇護工廠所生產之產品為主。
陸、本計畫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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